内部学习会第328期——《公司董事⾼管赔偿责任案分析》|宋迅、周雨雷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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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举行了第328期学习例会。本次例会由宋迅主任为大家带来《公司董事⾼管赔偿责任案分析》。本期分享会围绕一起涉及惟胜道承办的董事高管赔偿责任的真实案例展开。



案件中,某能源公司作为买家发生巨额油品买卖交易,而收受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局认定为卖家“暴力虚开”,且因卖家已被定性为走逃失联企业,故税务局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补缴巨额税款及滞纳金。公司股东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49条、151条要求公司监事以公司名义对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超过1亿元的赔偿责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高管是否因履职不当或重大失职导致公司损失,以及其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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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分享中,宋迅主任结合请求权分析法,详细分析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责任认定标准。他强调了请求权基础中必须具备"职务身份+违法行为+损失后果"三要件,并抽丝剥茧的分享了代理团队在案件中从案件分析到证据归入、庭审交锋、与法官沟通等具体工作步骤。最终取得胜诉结果,中级法院认定,现有证据未能证明高管存在疏忽或重大过失,财务负责人对交易无决策权,且税务问题源于上游公司未履行义务,不应归咎于被告。判决书特别指出,《公司法》对勤勉义务的规定需结合实际情况,避免因过度苛责高管而影响公司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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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雨雷律师表示,她首次与宋迅主任合作办案获得了巨大的收获,对于自己过去一直从事非诉讼业务,此次诉讼案件的实战经历更显得弥足珍贵。同时她强调,此次最大的收益就是学到了主任的办案方法论,懂得一步步去揭开诉讼争议的面纱,今后还期望能继续跟随宋迅主任学习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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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大家展开了积极讨论。本次例会通过对这一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为与会者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务指引。特别是案件中展现的证据链构建思路、抗辩策略设计以及法院裁判要点的分析,为处理公司治理纠纷类案件代理提供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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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迅主任简介

宋迅主任执业二十余年,曾担任贵阳市人民政府、云岩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广州、贵阳、成都、遵义等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年裁判案件逾百件,拥有丰富的裁判经验。屡次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为客户超预期实现诉讼目标,深得客户信赖,致力于为客户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中提供卓越的争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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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23-2024年连续荣登钱伯斯贵州地区“公司/商事”领域律师榜单第一级别

2012年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司法部表彰

2014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第四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


社会职务|

政协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委员

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法律实务专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咨询专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专家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论坛观察员


贵州省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

贵州省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专家

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贵州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理事

贵州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 理事

贵州省商务厅项目评审专家

贵州省同心律师团 副团长


贵阳、哈尔滨、石家庄、遵义、广州、杭州、成都等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贵阳市重大决策专家库 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