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学习会第330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景下的以房抵债协议》|雷莉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2025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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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举行了第330期学习例会。本次例会由雷莉律师为大家带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景下的以房抵债协议》学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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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中,雷莉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剖析了以房抵债协议的性质、法律后果、效力认定等核心问题。她首先从代物清偿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2011)民提字第210号和(2016)最高法民终字第484号等公报案例,阐述了以房抵债协议在不同情形下的成立与生效条件,并强调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重要性。


在讲解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后果时,雷莉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指出协议履行后原债务消灭,未履行时债权人可行使选择权。她还特别分析了施工合同无效时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问题,指出只要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仍需支付工程价款,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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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实务中的争议问题,雷莉律师结合(2020)最高法民再352号等案例,详细解读了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构成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以及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抵债房能否排除第三人执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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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尾声,雷莉律师探讨了以房抵债协议未履行时的处理方式,区分了有无约定情形下的不同法律后果,并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大家注意协议条款的明确性和诚信履行的重要性。本次学习例会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与互动讨论,为参会者优化法律实务经验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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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莉律师简介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业务部律师,主任助理,贵州大学法律硕士,擅长民商事争议案件分析及诉讼,现主攻金融借款合同争议解决方向。雷莉律师自加入律所以来,经常参与协助处理各类商事合同纠纷、股权投资纠纷,有着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及法律实务处理经验。办案态度认真负责且善于与人沟通;能以客户目标为导向,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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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域|

⾦融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股权投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社会职务|

贵州省建设法治协会 会员

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 理事兼副秘书长